水囊引产术的禁忌症 1.子宫有瘢痕。 2.生殖器官急性炎症。 3.各种全身疾病的急性期。 4.妊娠期间有反复阴道出血及前置胎盘、死胎或过期流产,对于晚期妊娠还包括重度妊高症、心脏病有心力衰竭、羊水过多和胎膜早破等。 凡是在妊娠16~24周,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
水囊引产术的禁忌症
1.子宫有瘢痕。
2.生殖器官急性炎症。
3.各种全身疾病的急性期。
4.妊娠期间有反复阴道出血及前置胎盘、死胎或过期流产,对于晚期妊娠还包括重度妊高症、心脏病有心力衰竭、羊水过多和胎膜早破等。
凡是在妊娠16~24周,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,可以施行此术。
孕中期引产禁忌症
1 子宫发育畸形、宫颈有瘢痕或粘连,阴道分娩有困难者。
2 生殖器急性炎症,24小时内体温37℃以上者。
3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。
4 患心、肝、肾等疾病不能负担手术者。
5 凝血机能障碍、严重贫血或过敏体质者。